給予限制對象適當緩衝期,若實施後違反規定,首次會開立勸導單,二度違規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1 條第 3 項開罰1,200元至6,000千元罰款。
我們生活中處處可見的飲料店、咖啡店、便利商店,一杯飲料附贈一支吸管,一支吸管套上一層塑膠套,非常不環保。臺灣每年平均會消耗掉約30億支塑膠吸管,體積小、回收經濟價值低,幾乎無法再被回收利用。
禁用塑膠吸管的政策一公布,帶動許多業者開始販賣環保吸管,最常見的材質有不銹鋼、玻璃、矽膠和天然的竹吸管,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民眾外出時可帶上環保替代品,如可重複清洗的吸管、環保杯、餐具,減輕地球的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