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賴峰偉25日上午主持主管工作會報時表示,目前市區路外停車場共有300個停車位,每小時收費20元,許多民眾反映現行費率太高,一天停下來動輒上百元,負擔頗大,導致使用率不高,因此縣府研議將路外停車場由計時制改為計次制,降低收費,以提高路外停車場使用率。
賴峰偉指出,路外停車場收費將改為上午9時至下午14時及下午14時至19時兩個區段,每區段以5小時為單位,每次停車收費30元,每天最高60元,晚間19時過後不收費,縣府將修正「澎湖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待送議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賴峰偉說,至於路邊停車格主要供民眾臨停,必須維持停車周轉率,地下停車場則有一定比例的月票停放需求,因此仍維持每小時20元、每天最高160元的收費標準。
對此,有民眾表示,「臨停,成本變高了」。還有民眾說,「這在懲罰到馬公辦事的鄉親嗎?」許先生則認為,應該問問一般民眾的意見。黃先生則說,「買便當停個車,所以我要停5小時才划算」。
蕭先生建議,路邊、路外停車場採前30分鐘免費,30分鐘後依現行費率收費,以提高停車空間的周轉率;另,為鼓勵民眾前往地下停車場停車,可以採用較優惠的費率;這樣可以達到臨停、長停雙贏,偏偏不用,搞那些有的沒的。
△路外停車場收費研議改為計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