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提醒民眾,繼承之房屋未辦繼承登記前,公同共有人間可協議選出一個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負繳納責任,以避免因未依限繳納,全體公同共有人均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屬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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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2月 01, 2018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