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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進用身心障礙者公部門達5成獲表揚

【記者莊惠惠報導】澎湖縣政府於本(107)年12月1日在本縣2018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處處有礙 心無礙-菊島之光表揚暨聯歡活動公開頒獎表揚本縣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表彰並肯定其對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努力。
本次表揚評比標準為本縣定額進用義務機關(構),含公部門:進用身障員工佔員工總人數5%以上之超額進用人數比例本縣前5名者。私部門:進用身障員工佔員工總人數2%以上之超額進用人數本縣前2名者。7個單位,分別為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及澎湖縣西嶼鄉公所,澎湖區漁會及百世多麗股份有限公司。
身心障礙者朋友受限於生、心理障礙,職場適應上往往較一般員工來得辛苦,也因此更需要雇主們的協助與包容。由公部門適時表彰進用身障者工作之績優單位,拋磚引玉,鼓勵本縣轄區事業單位積極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
社會處表示,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的表現,因此仿效先進國家的作法在民國80年7月開始採取了強制僱用的政策,要求員工人數達到一定標準的公、民營單位需要進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者,並明訂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中:「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前述需依法僱用身心障礙者之單位,即稱為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本縣各事業單位如對進用身障朋友就業有任何疑問及需求,歡迎電洽澎湖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電話:9274400分機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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