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於107年11月20日以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樁腳及相關有選舉權之人、並傳喚通知收賄之選民,並扣得行賄現金新台幣5000元等相關物證後,經檢察官黃政德於訊問後,認某縣議員候選人之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之犯嫌,因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有投票權之選民涉嫌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部分,因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賄款5000元,經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飭回,全案將續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人員涉案,以釐清相關行、受賄之情節。
澎檢查獲縣議員候選人樁腳買票收押禁見
星期三, 11月 21, 2018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
專案小組於107年11月20日以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樁腳及相關有選舉權之人、並傳喚通知收賄之選民,並扣得行賄現金新台幣5000元等相關物證後,經檢察官黃政德於訊問後,認某縣議員候選人之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之犯嫌,因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有投票權之選民涉嫌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部分,因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賄款5000元,經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飭回,全案將續由檢察官深入偵辦,並持續追查有無其他人員涉案,以釐清相關行、受賄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