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內含應包括離島加給時,呂光宇代表提起一件往事;他說二十七、八年以前,公務人員考績獎金與年終工作獎金之內含均未包含離島加給,後來,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考績獎金之內含修為「俸給總額」,我那時任職考試院銓敘部,負責各縣市公務人員之任用、考績、俸給審查及相關法規適用之解釋,我即向司長建議「公務人員年終獎金應包括離島加給」。司長也同意,我即告知澎湖縣政府人事室這個好消息,人事室很高興但苦無明確依據,我建議報個公文來銓敘部請釋吧!因茲事體大,這件公文是由法規司收文,我於內部討論時,力陳考績獎金內含應包括離島加給之合法性,後來銓敘部正式解釋,「考績獎金內含包括離島加給」。
最後,呂光宇代表用國語與閩南語唸了一首編撰的新詩,做為最後一次市政綜合質詢的結語。
「我要為故鄉吟唱一首歌,像春蠶吐最後的絲;願您美麗的前景無限,而我真誠的心願並不自私。
歲月的長河難被阻塞,偉大的心胸應容苦痛;相信人間還有不老的春天,因為家鄉仍有未竟的美夢。
建設的進程ㄧ定要有結果,多餘的花卉徒亂天時;長長的旅途佈滿寂寞與盼望,要讓故里開成美麗的花朵。
願我有歌長留此間,讚美那天賜的恩寵;使我在澎湖不必相信奇蹟,因為,您讓善良與正直化做煦暖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