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期本轄發生數起假公務機關詐騙案件,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本詐騙手法雖發生件數不多,惟受騙金額甚鉅。鑑此,警察局局長賈樂吉即指示加強查辦,經警方連月偵查調閱相關被害人資料,積極清查帳戶金流及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並於案件調查完備後依法移送地檢署。警方指出,假公務機關犯罪手法為傳統電信詐騙,歹徒利用民眾不諳法律程序,假冒公務機關佯稱被害人涉及洗錢罪,必須監管帳戶以證明清白,並營造詐騙情境致被害人恐慌進而交付款項受害,為避免受騙上當提供以下案例供民眾參考:
案例:被害人賴00於107年6月中旬接獲自稱員警「黃隊長」來電,佯稱其名下土地銀行及花旗銀行之帳戶涉及洗錢案,且經2次通知均未到案,如經第3次通知仍未到案,就要強制拘捕,嗣後遂接獲另自稱「陳瑞仁」檢察官之來電,表示願意協助偵辦該洗錢案,但必須先匯款新臺幣(以下同)46萬元作為擔保,俟案件處理完畢後再將該款項返還,被害人不疑有他,並依指示臨櫃匯款46萬元至指定帳戶;另又依歹徒指示向行員謊稱,因兒子投資生意,為方便資金轉匯需開通語音轉帳功能,並以歹徒交付之密碼作為語音轉帳之密碼。復於8月初再次接獲歹徒來電,要求至銀行解除定期存款,隨後帳戶之存款卻遭提領一空,才發覺遭詐騙。
分析此類詐騙高風險被害人為獨居、退休、高齡者,由於平時對於時事較不關注、人際關係疏離等諸多因素,加以法律知識及防詐騙資訊不足,容易陷入歹徒所設計詐騙情境,當接到詐騙電話後會產生驚訝、緊張、焦慮、害怕或恐懼等情緒,無法保持冷靜循正確管道求證,因此容易遭受詐騙。
目前詐騙案件是讓全民深感痛惡之犯罪,警方對於打擊詐騙案件更是不遺餘力,保護人民財產避免遭不法之徒詐騙亦是當前重要工作。警察局再次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人的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申請健保給付」、「現在電話幫你做筆錄」、「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勿受騙上當。